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0年自主招生简章(2)
时间:2010-01-24 06:45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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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将对收集的报名材料进行集中评议,审查考生的考试资格,并于2009年12月30日起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具有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考生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凡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核与公示
我校将对收集的报名材料进行集中评议,审查考生的考试资格,并于2009年12月30日起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具有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考生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凡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四、考核与公示所有取得考试资格的学生将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现场报名确认时间2010年1月16日,考试时间1月17日。具体测试内容为:1、笔试。笔试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综合卷,每科满分50分,共计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2、面试。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分组面试,并在报名表中明确各组别。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评委,根据不同的面试组进行有针对性的考核,满分100分。3、心理测试。测试考生心理性格,仅作为参考指标,不计入总成绩,时间为20分钟。考试总成绩核算原则:符合报考条件第5项或第6项的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乘以0.6,面试成绩乘以0.4,两者累加后计总分;符合报考条件第1、2、3、4、5项的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乘以0.4,面试成绩乘以0.6,两者累加后计总分。对于在地学类学科领域有独特兴趣和研究专长的学生,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还将组成地球科学界知名专家学者评审团,对学生安排专门测试。自主选拔计划将控制在学校2010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经学校招生网、学生所在中学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五、录取办法凡取得自主招生入围资格的学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为第一排序志愿)报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省级招办有相关规定的按省级招办规定填报志愿,体检政审合格,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将给予以下优惠政策:1、考生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最低,但达到学校在该省录取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专业服从调剂,学校予以录取;2、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在该省录取最低分数线,可在高考总成绩上加20分参加专业排序。六、监督机制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整个自主选拔录取过程进行监督。2、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自主选拔录取办法、选拔工作细则、考生入围名单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入选资格。七、其他1、请中学及学生本人务必提供真实材料,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坚决清退。学生及中学提供的申请和推荐材料恕不退还。2、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10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将以新规定为准。咨询热线:027-67883304,67883687学校短信平台专用号码:02767883333(此号仅用于相关信息的通知,无法提供回复和咨询)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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