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2)
时间:2010-01-24 06:35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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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经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将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Q吧)”平台进行公示,同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经核查属实
6. 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经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将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Q吧)”平台进行公示,同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的入选资格。 7、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在高考前与考生签定《合肥工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协议书》,并将名单报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双方遵循协议内容进行报考和录取。 五、录取规则 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高考,且平行志愿的A志愿报考合肥工业大学,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实行自主招生的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须填满,不得重复),服从专业调剂: 1. 选拔优秀者 高考成绩达到安徽省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并增加20分安排专业。 2. 选拔合格者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安徽省1:1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安徽省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并增加10分安排专业。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安徽省1:1投档线的,学校将予以录取,并增加20分安排专业。 在其他方面确有特殊才能或超常培养潜能,经考核和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考生高考成绩只要达到安徽省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 3. 其它未尽事宜,根据《合肥工业大学200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六、联系方式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邮编:230009 电话:0551-2901096,0551-2905427(传真) 合肥工业大学纪委监察处 电话:0551-2901022 七、本办法由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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