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2)
时间:2010-01-20 14:01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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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监督机制 1.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认定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
六、监督机制 1.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认定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2.为保证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自主招生测试结果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3.审批通过的自主招生认定名单在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公示通过的正式人选报教育部及其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备案。 4.我校纪委监察处将参与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8-85404020。 5.所有考试信息均在四川大学招生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七、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5993085、85993089(传真)、86080605、86081605,邮件:nic8401@scu.edu.cn。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址:www.gotoscu.org(教育网),www.scuzjc.net(公众网)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川大路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邮编:610207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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