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招生信息 > 自主招生 > 招生简章 > 文章正文

2010年北京交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时间:2009-11-03 11:57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3、资格认定 我校综合考虑学生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我校2009年自主招生拟认定学生名单及认定专业,拟认定名单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经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公示后,确定为我校最终自主招生认定学生名单。认定学生

  3、资格认定

  我校综合考虑学生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我校2009年自主招生拟认定学生名单及认定专业,拟认定名单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经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公示后,确定为我校最终自主招生认定学生名单。认定学生在录取时可享受在我校统招计划调档线下20分(不得低于当地的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但仅限于认定专业。我校预计在2009年4月底邮寄认定证书和高考报考说明。

  4、报考录取

  认定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在本科一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

  我校规定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都是基于认定专业而言,因此原则上要求学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时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认定专业,对于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均未出现认定专业的,视为学生放弃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不再享受分数优惠。对于不需要任何分数优惠即可正常录取的认定学生,如第二专业志愿填报认定专业而第一专业志愿填报的不是认定专业,将可享受加10分选专业的优惠。

  对于少数笔试、面试成绩突出者,特别是获得重大成果、有突出才能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者,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以适当放宽分数优惠,但不得低于当地的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认定证书上将有相关说明。理科试验班类,通信工程、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交通运输类,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科学与技术、自动化、建筑学等十个专业均不在放宽分数优惠之列,且理科试验班类专业要求必须达到我校在当地统招录取最低分。

  认定学生应该按照我校及当地省级招办的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并按时将信息反馈我校。我校根据反馈信息对照相应的分数优惠政策,将拟录取名单报请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批准后,方能办理高考录取手续。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我校将安排详细核实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认定资格和所在中学二年的推荐资格。

  六、其他说明

  由于初审合格的人数和最终能享受我校优惠政策的人数十分有限,请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名,以免影响正常学习和选择其他高校。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12月5日

  书面材料截止时间:2008年12月10日(以我校收到全部报名资料为准)。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44,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书面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报到考试时间:2009年1月2日报到,1月3日考试(请2008年12月20日后关注我校招生资讯网发布的考试通知)。1月底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咨询电话:010-51688441转9

  自动传真:010-51688421

  七、本方案经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8年11月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挑错 】【推荐】【打印

网友意见留言板
关于我们| About 360gaokao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招聘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1998 - 2009 360gaokao. All Rights Reserved
360高考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