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武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对在冬令营中表现突出的特殊人才,我校可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相应优惠录取办法。 3.外语类按照英语专业保送、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和自主选拔录取的顺序,根据营员总成绩和志愿,分别择优确定英语专业保送
对在冬令营中表现突出的特殊人才,我校可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相应优惠录取办法。
3.外语类按照英语专业保送、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和自主选拔录取的顺序,根据营员总成绩和志愿,分别择优确定英语专业保送、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预录取学生名单,之后再确定冬令营获奖名单。每个营员只能获得一种类别的录取资格。
4.竞赛类保送生、英语专业保送生、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通过测试且公示无异议,并经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审核通过后,获得相应预备录取资格。
5.冬令营所有结果及名单于2009年1月31日前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并公示。同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个人成绩。
七、录取办法
(一)自主选拔录取
冬令营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经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我校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资格当年有效。
获得我校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可享受以下政策:
1.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若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我校录取线,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0分、20分、10分后,根据考生高考志愿和我校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其特长予以录取。
2.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若其高考文化成绩未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我校录取线但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线,只要志愿填报合理且服从专业调剂,我校将予以录取。
3.对在冬令营中表现突出的特殊人才,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相应录取办法。
(二)保送生
按照《武汉大学2009年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
(三)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
按照《武汉大学2009年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简章》执行。
(四)高水平运动员
按照《武汉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五)所有空缺名额不递补。
(六)若教育部2009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以新规定为准。
(七)冬令营的所有活动、录取办法及未尽事宜由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八、监督机制
学校监察部对冬令营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68752637。
九、费用
1.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免费。
2.笔试费用:150元/人。
3.综合能力测试费用:150元/人。
通过资格审核的营员于2008年12月30日前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笔试费用。来校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的营员于2009年1月12日前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综合能力测试费用。
营员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十、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珈山
邮 编:430072
咨询电话:027-68754231、68754826
传 真:027-68752150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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