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2、邮寄材料:材料打印统一使用A4纸,并于2008年12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寄送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 ①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一式两份),由学校填写相关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②高中阶段每学
2、邮寄材料:材料打印统一使用A4纸,并于2008年12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寄送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
①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一式两份),由学校填写相关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②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在年级位次的汇总表(原始材料的复印件,需学校教务处盖章)。
③获奖证书,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等材料复印件。
三、审核及考试
(一)报名截止后,学校成立专家组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
(二)审核合格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保送生获奖等级较高且学习成绩优异者,经审定可免试)。参加考试学生名单将于2008年12月2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三)考试安排:
1、考试地点: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考试分别在沈阳、西安、武汉、南昌、广州、成都、南京设立考点(具体考点另行通知),考生可自行选择考点,一经确定,即不得更改。
基础学科理科强化班、应用文科强化班、数学基地班、外语类(非英语)专业统一在南京考点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2009年元旦期间。
四、录取
(一)我校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按招生类别分别择优录取。
(二)保送生、基础学科理科强化班、应用文科强化班、数学基地班、外语类(非英语)专业被录取者,不再参加高考,但需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被录取的学生与统考新生一并入学,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管理思想,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给予学生更多的选择权,凡被基础学科理科强化班录取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提出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人数控制在10人左右。外语类(非英语)专业学生入学时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三)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者必须参加高考,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控制线上,南京大学1:1投档线下20分内(江苏省考生15分内),可破格录取。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分数线,则加10分选择专业(江苏省考生加5分);入选者自主招生考试成绩位于前20%者可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获得重大科技成果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者,经考核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控制线,可破格录取。
(四)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名单,以接受公众监督。凡被举报者,经核
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即取消录取或优录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593004 83306869 传真:025-83592888
E-mail: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学生工作处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3
六、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大学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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