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2)
(3)专业安排对于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当地省(市、区)录取线的学生,在其高考成绩加20分安排专业;对于高考成绩低于我校在当地省(市、区)录取线的学生,学校将结合学生专业志愿及招生计划安排专业。 对于表现特
(3)专业安排对于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当地省(市、区)录取线的学生,在其高考成绩加20分安排专业;对于高考成绩低于我校在当地省(市、区)录取线的学生,学校将结合学生专业志愿及招生计划安排专业。
对于表现特别突出、在某些领域表现出特殊潜能的学生,经专门考核认定、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同意,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并在进校后配备专门导师,构建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方案,并优先获得参加科技类竞赛、科技类社团的资格。
5.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国家、各省级招办政策和《电子科技大学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四、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2.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荐申请者,如实填写表中各项。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主楼B2-214
收件单位: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1731
招办电话:028-61831137、61831139
六、本方案由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