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1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与招生通知(2)
为强化考风考纪,考生在任何一个考点被确认作弊的,将取消其2011年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 十、考生的报名序号是我省为考生指定的参加专业考试时唯一的身份代号。在阅卷、登分和上报专业考试成绩时都要求准确使用。
为强化考风考纪,考生在任何一个考点被确认作弊的,将取消其2011年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
十、考生的报名序号是我省为考生指定的参加专业考试时唯一的身份代号。在阅卷、登分和上报专业考试成绩时都要求准确使用。
十一、2011年6月5日前各高校按我省提供的《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结构》(以下简称《数据库结构》)格式,以WEB方式将合格考生专业成绩报送至我院信息管理处(《数据库结构》、网址、密码等另行通知),同时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各招生院校报送的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必须符合要求,否则,系统将拒绝接收。对因招生院校报送的数据不及时或内容不准确影响考生投档或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十二、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批复和教育部艺术类专业目录中未包涵的专业,不得在我省组织专业考试和招生。
十三、《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gov.cn)公布,请各校上网查阅。
十四、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我省组织考试准备和考试期间我院联系方式如下:联系电话:0531-81916023、86162748传 真:0531-86162748通讯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邮政编码:250011电子邮箱:e37_pzek2@sdzs.gov.cn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