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湖北艺招政策三大变化 17个“涉艺专业”
昨日,省招办公布了湖北省今年艺术专业招生政策。相比去年有三大变化,今年最大的变化是,未经教育部批准,17个含有艺术属性的非艺
昨日,省招办公布了湖北省今年艺术专业招生政策。相比去年有三大变化,今年最大的变化是,未经教育部批准,17个含有艺术属性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比如学前教育等,不得按艺术专业招生。
据介绍,艺术类招生
专业严格按照教育部审核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17个含有艺术属性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有关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录取时,高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经教育部批准的313所高校可以按艺术招生(名单见教育部官方网站),其他以外的其他所有非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
另两个变化分别是:一、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并向社会公布,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在鄂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二、独立学院(教育部批准院校除外)和民办院校本、专科专业均不能单独组织校考,由学校提出申请,认可1-2所其他高校同层次、同专业名称的合格生源,省招办同意后予以公布。
昨日公布的艺术专业招生政策,从考试到合格证发放至录取省招办都作了明确规定。
考试
湖北省对美术类本科、高职(专科)专业组织全省统考,对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进行全省统一联考。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总分300分。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实行联考的专业有:声乐表演类专业、器乐表演(钢琴)类专业、舞蹈类专业、影视表演类专业、播音与艺术主持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和音像技术类专业,各类专业考试总分为200分。
安排在艺术本科(一)批次录取院校(教育部批准院校除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以在我省相应本科层次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确定本校专业合格考生;也可以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湖北省统考成绩。是否组织校考,由高校自行确定。
教育部批准院校的艺术本科、高职(专科)专业由高校单独组织专业测试并根据本校测试成绩确定合格生源,可以不考虑考生的统(联)考成绩;这些院校中没有组织校考的院校可直接使用湖北省统(联)考成绩。
安排在艺术本科(二)、艺术本科(三)批次录取院校(教育部批准院校除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学校不单独组织校考,录取时直接使用湖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
湖北省内外院校(教育部批准院校除外)招收湖北省组织了统(联)考的艺术高职(专科)专业,均不自行组织校考,录取时直接使用统(联)考成绩。
对湖北省未组织统(联)考的非美术类本科专业和少数高职(专科)专业,由高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除外)自行组织校考;不自行组织校考的,由学校提出申请,认可1-2所其他学校同层次、同专业名称的合格生源,省招办同意后予以公布。
独立学院(教育部批准院校除外)和民办院校本、专科专业均不能单独组织校考,由学校提出申请,认可1-2所其他高校同层次、同专业名称的合格生源,省招办同意后予以公布。
专业合格标准和合格证
湖北省统一划定美术类统考本科、高职(专科)专业合格控制分数线以及非美术类高职(专科)联考合格控制分数线。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查询统(联)考成绩,统(联)考成绩达到合格控制分数线即为统(联)考合格,不单独给考生发放统(联)考合格证。
在湖北省美术类统考基础上进行校考的高校,应在美术类统考合格生源中发放专业合格证。只有统考合格考生,才能参加高校组织的校考。(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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