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高考军队和警院招生解读:可录二志愿(2)
时间:2011-05-16 16:26 来源:未知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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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新生入学后享受哪些待遇? 答:新生入校后,由院校组织进行政治考核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每月按标准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记者:新生入学后享受哪些待遇?
答:新生入校后,由院校组织进行政治考核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每月按标准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军、体等方面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毕业学员由院校根据总政治部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系统,任命为军官或文职干部。毕业学员可按照有关规定报考硕士研究生,特别优秀的可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
记者:学员毕业后,享受什么职级待遇?
答:指挥专业毕业的学员,专科毕业生定正排职,授予少尉军衔;本科毕业生定副连职,授予中尉军衔。工程技术专业毕业的学员,本科毕业生定专业技术十三级,授专业技术中尉军衔。
(北京考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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