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11年保送生招生实施办法|||重庆大学2011年保送生招生
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2011年重庆大学继续在具有保送资格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中选拔一批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科特长突出,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实施办法如下:一. 招生类型:第一类 外语
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2011年重庆大学继续在具有保送资格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中选拔一批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科特长突出,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实施办法如下:
一. 招生类型:
第一类 外语保送生:招生范围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可推荐或自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且经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的保送预备生),学校主要包括:
重庆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长春外语学校、厦门外语学校、深圳外语学校等。
第二类 其它保送生:高中阶段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
(1)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5)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6)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 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即曾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7)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公政治〔2000〕138号)的公安英烈子女。
二. 选拔办法:
遵循"公开程序、公正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报名方式采取中学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第一类 外语保送生:
1、招生专业:英语(论坛)、日语、德语
2、招生计划:40--50名
■ 英语35--40名(其中从参加英语考试的学生中选拔零起点日语专业学生5名,德语专业学生3-5名)
■ 日语(高起点)5--10名
■ 德语(高起点)0-2名(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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