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含保送生)简章公布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首批确定的22所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高等学校之一。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人才培养需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首批确定的22所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高等学校之一。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人才培养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北师大2010年继续面向全国应届高中毕业生自主选拔录取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好、特长突出的优秀学生。为做好我校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含保送生)工作(以下简称自主招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学科(文史或理工科)特长生类
择优选拔学科特长突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高中阶段:
1)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者;
2)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者;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3)在文学、语言文化方面具有特殊才能者;
4)具有其他特殊才能及突出成绩者;
5)优质生源校推荐的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
上述各获奖项目申请者须为独立或前两名完成人,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免费教育师范生类
择优选拔综合素质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接受国家《免费教育师范生协议书》(见附件1)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自愿报考我校免费教育师范生专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高中阶段:
1)省级优秀学生获得者;
2)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学生,高中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始终名列所在年级前20%,并由所在中学提供具体证明材料;且具有特殊才能,包括高中阶段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或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能者,或在文学、语言文化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者,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及突出成绩者;
3)优质生源校推荐的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
上述各获奖项目申请者须为独立或前两名完成人,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程序
1. 网上报名
我校2010年自主招生网上报名于2009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进行。
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学科特长生类和免费教育师范生类申请条件者(两类不可兼报)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http://admission.bnu.edu.cn )填写、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申请表》(其它格式无效),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或推荐、签字并加盖公章,同高中阶段所获与自主招生资格有关奖励证书、证明等复印件装订成册寄至: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875)。 截止日期(以寄件日邮戳为准):2009年12月1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请人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邮寄材料寄达状况。
2. 网上缴费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自主招生工作组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2009年12月20日至31日,申请人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情况,其中初审合格者须参照《网上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核与资格确定
学校考核包含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和多项能力测试(笔试),测试时间为2010年1月中下旬。
完成网上缴费的初审合格申请人须于2010年1月5日至10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具体考试时间、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测试。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逾期不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文化课和多项能力测试结果,以及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核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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