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2007本科自主招生选拔实施方案(2)
五、录取办法 1.获得自主招生选拔资格的考生必须以第一志愿填报华东理工大学,否则其资格自动取消。 2.获得自主招生选拔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在我校招生计划的100%调档线以内者,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3.获得自主招
五、录取办法
1.获得自主招生选拔资格的考生必须以第一志愿填报华东理工大学,否则其资格自动取消。
2.获得自主招生选拔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在我校招生计划的100%调档线以内者,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3.获得自主招生选拔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在我校招生计划的100%(不含100%)调档线以下、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本科线以上者,只要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
六、监督与实施
本科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的全过程监督下进行,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七、重要时间节点
1.网上报名(点击进入):2006年11月20日-12月20日
2.书面材料邮寄截止日期:2006年12月25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3.网上查询初审结果(参加测试名单):2007年1月4日
4.文化测试:2007年1月13日
5.获自主招生选拔资格考生名单公示:2007年1月31日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237
咨询电话:021-64252763
传真:021-64253762
电子邮件:zsb@ecust.edu.cn
招生主页:zsb.ecust.edu.cn/
九、本方案解释权属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6年11月17日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