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冬令营暨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8)
高水平运动员的测试参见《关于做好2007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 六、冬令营成绩及评奖 (一)冬令营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总人数为450人(不含保送生、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其中一、二
高水平运动员的测试参见《关于做好2007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
六、冬令营成绩及评奖
(一)冬令营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总人数为450人(不含保送生、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其中一、二、三等奖的比例分别为获奖总人数的15%、30%、55%。若学生报考踊跃且生源质量高,获奖总人数可适当增加。
营员参加冬令营文化基础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的成绩之和为营员冬令营总成绩,作为评奖依据。
(二)外语类按照英语专业保送、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和自主选拔录取的顺序,根据营员总成绩、志愿及招生计划,分别择优确定英语专业保送、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预录取学生名单,之后再确定冬令营获奖名单。每个营员只能获得一种类别的录取资格。
(三)竞赛类和英语专业保送生、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通过测试者,获得相应预备录取资格,不再参加冬令营评奖。
(四)竞赛类和英语专业保送生、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预录取学生名单于2007年1月30日前公布并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公示。
七、录取办法
(一)保送生、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均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若教育部2007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以新规定为准。
(二)自主选拔录取
冬令营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我校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获得我校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时,若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的我校录取线,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分、15分、10分后,根据考生高考志愿和我校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其特长予以录取;若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的重点线但未达到我校录取线,只要志愿填报合理且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录取。
(三)保送生
按照《关于做好2007年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四)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
按照《关于做好2007年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五)高水平运动员
按照《关于做好2007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执行。
(六)所有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冬令营的所有活动、录取办法及未尽事宜由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八、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全程参与冬令营活动,对冬令营活动的初审、测试、评分及评奖工作进行监督。参加评审、测试工作的各位专家教授在工作中要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才,切实维护学校声誉、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有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要加强各工作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如发现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经核实后取消学生保送生、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录取、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对涉及到的校内有关人员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九、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珈山
邮 编:430072
咨询电话:027-68754231、68754826
传 真:027-68752150
监督电话:027-6875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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