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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2)

时间:2009-11-03 11:44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8、中学张榜公示。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凡有举报并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自主选拔入选资格。 9、签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自主选拔的入选考生,须与我校签订《江南大学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协

  8、中学张榜公示。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凡有举报并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自主选拔入选资格。

  9、签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自主选拔的入选考生,须与我校签订《江南大学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协议》,明确各自的义务和权利,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10、自主选拔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以江南大学作为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江苏籍的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在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志愿表上只能填报江南大学)。

  六、自主选拔录取政策

  自主选拔录取的入选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重点本科控制线,满足招生对象1、2条并达到考生所在省的重点本科控制线或满足招生对象3、4、5条并与江南大学在该省的投档线之差不超过10分者,即可被江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并满足其所报考的专业志愿(考生必须填报不少于3个专业志愿)。

  若国家或相关省(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学校以国家或相关省(市)招生政策为准。

  七、监督保障

  1、在学校党政的直接领导下,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操作。

  2、按照自主选拔录取的程序来进行选拔,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坚持社会监督,选拔条件、政策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4、中学及学生本人的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八、重要日程

  1、报名截止:2006年12月24日     2、笔试通知:2006年12月31日

  3、笔试时间:2007年1月7日      4、成绩查询:2007年1月17日

  5、冬令营时间:2007年1月27日―28日6、入选查询:2007年3月5日

  7、签订协议:2007年3月下旬

  所有自主选拔录取信息均在江南大学招生网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九、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zs.sytu.edu.cn或www.jdzsb.net

  咨询电话:0510-85913577、85913572、85913576    传真:85913570

  监督电话:0510-85913556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4122

  十、本方案由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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