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通知(2)
2.报考方式:单独招生实行考生自愿、学校推荐报考的办法。考生由毕业学校根据考生综合素质和报考条件推荐报考。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职院校。 3.报考办法: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照招生院校要求,在规定
2.报考方式:单独招生实行考生自愿、学校推荐报考的办法。考生由毕业学校根据考生综合素质和报考条件推荐报考。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职院校。
3.报考办法: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照招生院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
(2)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高考报名时的考生号。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由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审核符合报考条件后派发考生号,考生于2011年4月28日-29日登陆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pgbm)进行补报名。每位考生只能用一个考生号。考生在完成报名信息的填报后,必须认真校对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确定无误后经市、县招办或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得再作修改。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后,必须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广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并签名确认,于参加考试时将信息表交回所报考的高职院校。
(3)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无需参加补报名,在参加考试时将报名信息表交所报考的高职院校。
(4)高职院校审核考生材料。高职院校依据本校招生方案和章程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并将审核结果及时通知考生。
六、考试方式
各试点高职院校可以单独组织综合文化考试、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等)。各院校须于5月20日前完成考试工作,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由各招生高职院校确定。考生可通过相关院校网站查询各校招生方案和章程。
七、招生录取
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各试点高职院校要本着德、智、技、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按综合文化知识、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示。
录取程序必须透明、公开,录取工作须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各院校于5月24日前登录广东普通高考录取系统,将单独招生的拟录名单上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登录网址、登录用户名与密码另文通知。试点高职院校应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6号)
2.2011年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3.2011年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宣传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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