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新设置高等学校和筹建到期正式设立高等学校的公示
关于2010年新设置高等学校和筹建到期正式设立高等学校的公示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号)以
关于2010年新设置高等学校和筹建到期正式设立高等学校的公示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号)以及《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发[2000]41号)的有关规定,经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的专家评议,43所高等学校(其中新设置高等学校42所、筹建到期正式设立高等学校1所)获得通过,现将通过的43所高等学校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0年2月3日至2010年2月23日。期间如对评议结果有不同意见,请向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反映。有关反映意见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
我司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联系电话:010-66097665,66097165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高校设置处
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
43所学校名单
序号 | 学校名称 | 建校基础 | 申报单位 |
一、高等专科学校(4所) | |||
1 |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太谷师范学校 | 山西省 |
2 |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阳泉市教育学院 | 山西省 |
3 |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 | 黑龙江省卫生学校 | 黑龙江省 |
4 | 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桐城师范学校 | 安徽省 |
二、本科学校(22所) | |||
5 | 公安海警学院 | 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 | 公安部 |
6 |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挑错 】【推荐】【打印】相关专题:北大中学校长推荐制利弊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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