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办法(7)
考生有关资格的公示办法为:在本省普通中学毕业的应届考生在报名系统界面的“同班同学”平台和所就读学校班级内公示(同时公布市县招生办的举报电话,并在学校内设立举报箱),其余考生的报考资格在各市县招生办的
考生有关资格的公示办法为:在本省普通中学毕业的应届考生在报名系统界面的“同班同学”平台和所就读学校班级内公示(同时公布市县招生办的举报电话,并在学校内设立举报箱),其余考生的报考资格在各市县招生办的办公地点公示(同时公布市县招生办的举报电话,并在报名点设立举报箱),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申请不限报的考生、申请享受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和“三校生”,在省考试局网站公示(同时公布审查部门、审查部门责任人和审查部门的举报电话),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所公示的信息由网站留存至当年年底。在公示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受理考生及其他人员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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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360高考-高考 2011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办法,2011年的高考报名时间安排在1月5日至1月9日进行,其中,提供报名材料的时间为1月5日8:00至8日17:30,网上报名的截止时间为1月9日17:30。
二、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内容、办法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在校补习的往届生由补习学校,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其户籍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进行全面鉴定,并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应届考生记入毕业生登记表中,往届考生记入《2011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三、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均须根据报名所在市县招生办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院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逾期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自行到医院体检或复检的结论不予承认。
体检工作在1月2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和体检地点由各市县招生办确定。
体检医院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查,并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不再进行乙肝项目的检测,如果受检者转氨酶异常,可再做进一步的明确诊断。
体检医院负责对检查结果作出规范、准确、真实的结论。体检项目、体检信息的填涂办法等按照省考试局编印的《2011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手册》和《2011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信息卡》的有关要求和程序进行。
体检工作由各市县招生办会同当地医疗部门组织实施。考生的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机构进行。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为我省高考体检终检医院,负责对经市县体检医院复查后仍有疑义的考生进行终检。
各市县要成立由教育局牵头,卫生局、招生办、体检医院领导参与组成的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管理体检工作。市县招生办要与体检医院签订体检工作协议,明确双方任务、要求和责任。体检医院要选派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精通的医务人员参加体检工作。主检医生必须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体检工作开展前要对所有参加体检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要求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按照程序规范、结论准确、内容真实、书写工整的要求,客观准确的给考生做出“合格”或“合格,专业受限”或“不合格”的体检结论。避免错检、漏检和信息填涂错误等情况发生。(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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