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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时间:2010-08-25 17:00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市 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各有关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市 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
  现将《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2、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工作日程表
  3、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时间表
  4、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院校加试科目考试安排一览表
  5、各区(县)高招办2010年春季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地点

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为做好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工作,根据市教委《关于同意上海大学等8所普通高校参加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09〕78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高校和招生计划
  
2010年本市春季招生的普通高校有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商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共8所。计划招生580名,其中本科360名,高职(专科)220名。
  二、招生对象
  
2010年春季招生的报考对象与2009年秋季招生政策相衔接,凡符合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条件,具有高中阶段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者,可报考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读学生及以下六种人员不得报考:
  1、本市中等职业学校计划内招收的外省市户籍生源2009年及以前的毕业生;
  2、父母双方或一方是上海支内、支边、支疆职工或知青的外省市户籍2009年及以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3、父母双方长期在沪工作,父母工作单位经市政府批准的为照顾范围的外省市户籍2009年及以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4、父母一方或双方现属或原属上海户籍的外省市户籍2009年及以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5、父母一方或双方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等部门认定的市外在沪工作人员的外省市户籍2009年及以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6、本市寄宿制高中计划内招收的外省市户籍生源的2008年及以前的毕业生。
  三、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时间
  
1、网上报名
  日期:2009年11月16日(星期一)—17日(星期二)
  时间:每天9:00—18:00
  报名网址:http://www.shmeea.com.cn或http://www.shmeea.edu.cn
  考生按报名要求在网上填妥《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确保输入的信息真实、准确。为维护国家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教学厅〔2004〕3号)精神,在上海报名参加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的每一位考生,必须认真仔细阅读“上海市各类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场规则”,在网上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现场确认
  在网上报名成功,取得网上报名流水号的考生,须携带有效的户口簿(并交户籍复印件)、国内引进人才居住证及办证副联(并交居住证及办证副联复印件)或蓝印户口(并交蓝印户口复印件)、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毕业证书(交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复印件)和报考证明[在职职工由所在单位、三线单位由驻沪办事处、其他考生由户口或暂住地所在街道出具(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沪籍2009年毕业生,如果档案材料在原毕业中学的由中学出具)]及有关可享受政策照顾的加分证明(根据沪教委学〔2009〕78号文精神,仅限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归侨青年及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加分项目不累加累计,烈士子女加20分,其余每项加5分),于11月20日(星期五),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至4:00直接到户口(在职职工在工作单位,非本市户口的到暂住地)所在地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附件5),向工作人员提供本人的报名流水号,核对和确认网上报名信息,交验加分证明,并办理缴费等手续。逾期不再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经现场确认后的网上报名信息有效。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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