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空军在广东省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和空军2013年招收和选拔飞行学员的有关通知精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和空军2013年招收和选拔飞行学员的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2013年空军在我省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及条件
(一)自然条件
招收对象须为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男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不超过19周岁(199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有关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女性飞行学员,以及清华大学飞行员班和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国防生班的招生,另行通知。
(二)身体五查检测内容及标准
1.身高:165-185厘米。
2.体重:50公斤以上。
3.视力:按空军标准视力表双眼裸视力在0.8以上,未进行近视屈光手术。
4.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
5.色觉:无色盲、色弱。
6.无文身、刺字。
(三)心理素质基本条件
1.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2.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
3.具备一定的领导决策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4.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四)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历史清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五)文化条件
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考英语、俄语),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广东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及以上(文、理科不限,含各类政策加分)。
二、招收程序
第一阶段,初选。从2012年9月份开始至2013年1月份结束,主要包括宣传发动、报名推荐、初选检测、复选推荐。
1.宣传发动。省招飞会议结束后,学校深入宣传招飞政策规定,发动综合素质好的学生报名。
2.报名推荐。2012年10月中旬前,由学校组织对报名学生进行招飞身体五查检测和资格审查,通过者经学校填写《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1,正反面均需打印,也可复印)方可参加初选。
3.初选检测。2012年10月下旬开始,学生必须持《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报名推荐表》和身份证或户口簿,由各地市招考部门或学校统一组织到初选检测站参加检测。未经学校推荐的学生不得参检。通过初选检测的考生名单,由广州选拔中心反馈给学校。
4.复选推荐。2012年11月中旬,学校根据考生文化基础及潜力,将通过初选检测的考生按高考预估成绩一本、二本分类填写《空军招飞初选通过考生分类表》(见附件2)。
第二阶段,复选。从2013年1月份开始至5月份结束。复选工作在广州选拔中心设置的检测站进行,主要包括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
1.资格审查。学生必须持身份证,由各地市招考部门统一组织到复选站参检。
2.体格检查。进行外科、内科、神经精神科、眼科、耳鼻喉科、超声诊断科、检验科等全面检查。
3.心理选拔。进行飞行基本能力、特殊能力检测和室外活动观察。
4.定选推荐。通过复选检测的考生名单,由广州选拔中心反馈给学校。学校按照考生文化基础及潜力,将通过初选检测的考生按高考预估成绩一本、二本分类填写《空军招飞复选通过考生分类表》(见附件3)。
5.政治考核。按军队招飞政治考核标准条件,对学生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进行调查了解。
第三阶段,定选。从2013年高考结束后至7月中旬。定选工作由空军招飞局在北京组织进行,主要包括集中选拔和审批录取。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