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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籍应届本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

时间:2012-09-05 15:47 来源:未知 作者:转载 点击:

嘉宾为16位受助贫困学生代表发放助学金。  丁玎 摄  南方日报讯 (记者/彭文蕊 通讯员/岳嘉 谢素军)拥有广州市户籍的困难家庭子女,如果今年刚刚考上大学或高中,可在本月30日之前申请2012年“福彩助学”。笔者

嘉宾为16位受助贫困学生代表发放助学金。

  丁玎 摄

  南方日报讯 (记者/彭文蕊 通讯员/岳嘉 谢素军)拥有广州市户籍的困难家庭子女,如果今年刚刚考上大学或高中,可在本月30日之前申请2012年“福彩助学”。笔者在昨天举行的2012年广州市福利彩票公益助学金发放仪式上获悉,对符合助学条件的学生,在入学当年,本科生每人一次性获资助5000元,专科生每人一次性获资助3000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元。

  昨天,由市民政局、市团委、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联合主办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举行2012年助学金发放仪式,共有16位优秀贫困受助学生代表获得总额8万元的助学金。

  据了解,“福利彩票公益金助学”2006年启动至今已连续开展7年,共资助大学生6190人,资助金额高达1900多万元。2012年“福彩助学”现正接受报名,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被录取后,已在当年中考(微博)报名期间在广州招考网提出网上扶贫申请,并已审核通过的学生不需再申请;尚未在报名期间办理资格申请的学生须在9月30日前持相关证件到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办理申请。

  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被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后,应在9月30日前登录广州招考网(www.gzzk.com.cn)登记,按要求将个人信息填写齐全,逾期未登记的原则上不予认定和资助。

  申请资助条件

  【链接】

  1、拥有广州市户籍;

  2、所在家庭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广州市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特困职工证》、《五保供养证》之一;或父母或本人持有有效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之一;

  3、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含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且被录取的应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或参加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且被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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