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12年本科专业招生章程(2)
时间:2012-05-16 19:08 来源:未知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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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位管理规定》,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
第十七条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位管理规定》,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426126;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2号第三办公楼113室
邮政编码:100192
招办E-mail:zhaosheng@bistu.edu.cn
学校网址:www.bistu.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jb.bistu.edu.cn/zhaosheng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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