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之招生(2)
五、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学校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2.笔试:如通过初审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倍,则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
五、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学校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2.笔试:如通过初审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倍,则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价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如通过初审人数未到招生计划数的5倍,则不安排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入综合素质评价考核环节。
3.综合素质评价考核
综合素质评价考核由两部分组成。
(1)中学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的成就。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获得素质特长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公布):
a.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b.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奖;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c.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d.艺术特长类(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个人项目三等奖(含)以上,或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得三级(含)以上证书。
e.体育特长类(限田径、篮球、游泳、羽毛球四项):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体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3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集体项目必须是主力队员)
(2)面试
面试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为主,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生素质特长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考核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成绩。
六、录取办法
1.入选考生必须参加2012年高考一类科目组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
2.入选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投档,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分计分办法(三项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20% 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成绩30% 高考文化分(含模块分)50%。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5A
6A
7A
8A
9A
10A(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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