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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示范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扩大

时间:2012-01-11 17:05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京华时报讯 市教委昨天下发通知,从明年起,本市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校的比例将进一步扩大,由往年的5%-10%增至10%-12%,并首

京华时报讯 市教委昨天下发通知,从明年起,本市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校的比例将进一步扩大,由往年的5%-10%增至10%-12%,并首次覆盖民办初中校。为促进教育均衡,市教委还鼓励各示范高中将招生名额分配给远郊区县或手拉手对口支援学校。

  示范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是指把示范高中的招生名额分配到普通校的做法。本市从2006年起推行这一措施,通过示范高中将招生指标分配到本区县的初中校,使更多学生有机会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此项政策施行了6年,目前大部分示范高中的分配比例都维持在8%左右,海淀区各示范校分配比例仅为5%左右。

  市教委表示,从明年起,名额分配政策将有所调整。各示范高中将把当年招生计划的10%-12%用于名额分配,并依据本地区初中校的办学情况及地域分布状况分配到初中校。名额分配面向纯初中校、完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也可适当分配给民办学校。

  按照新要求,各初中学校依据示范高中分配名额,按照1:1.2比例组织推荐。依据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凡品德优秀、表现突出、学业成绩优良、全面发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有资格参加推荐。

  所有参加名额分配的考生必须参加中考,在填报中招志愿时,须将拟推荐学校及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不得参加其他提前招生学校的录取。录取时依据考生成绩,采用从高分到低分提前录取的方式。市教委规定,对不按标准推荐和违反规定程序操作的学校,一经核实,在来年调减该校推荐名额,或取消推荐资格。

  同时,为扩大示范高中的辐射作用,市教委也鼓励各示范高中校将10%至12%以外的部分计划用于跨区县或手拉手对口支援学校。

  拟跨区县分配名额的学校,须通过所在区县教委与接受区县教委协商确定;接受区县教委将指标按1:1.2比例分配到指定的初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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