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规定经常去网吧的高中生不算贫困生
时间:2012-01-03 17:42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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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济南市教育局印发《济南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按照要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超过在校生总数的10%。经常出入经营性网吧的学生不被认定为受助学生,家庭条件有明显好转
昨天,济南市教育局印发《济南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按照要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超过在校生总数的10%。经常出入经营性网吧的学生不被认定为受助学生,家庭条件有明显好转的,将停止高中助学金的资助。
据了解,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一般困难(一档)、困(二档)和特殊困难(三档)共三档。此外,认定评议小组在进行民主评议时,还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财产损失严重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凡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学校有住宿条件,但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者,将不能认定为高中助学金受助学生。同时还有,在校期间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高中未毕业,但终止了学业的;弄虚作假,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真实的。
高中助学金受助学生每学年秋季学期进行一次认定,春季学期根据资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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