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360高考网主页 > 高考资讯 > 高考新闻 > 文章正文

广东:关于做好2012年“三侨生”报考普通高校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12-27 17:53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粤侨办〔2011〕59号  各地级以上市侨务办公室(外事侨务局)、招生委员会、公安局,顺德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招生委员会、公安局:  

  粤侨办〔2011〕59号


  各地级以上市侨务办公室(外事侨务局)、招生委员会、公安局,顺德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招生委员会、公安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广东省归侨侨眷保护实施办法》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侨办文教宣传司文教发[2004]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三侨生(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的招生录取工作,现就2012年广东省三侨生报考普通高校的资格审核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三侨生证明书的办理时间

  2012年我省三侨生证明书的办理时间为2011年12月25日至2012年3月15日,逾期不再办理。

  二、三侨生证明书的办理单位

  各地级以上市侨务办公室(外事侨务局)、顺德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是核发三侨生证明书的单位,不得委托下一级侨务办公室(外事侨务局)办理。

  三、三侨生证明书的办理条件

  考生本人凡是归侨青年或归侨子女或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在规定的办理时间内向各办证单位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均有资格办理三侨生证明书。

  四、三侨生证明书的核发程序

  考生办理三侨生证明书时,由考生或代办人填写《广东省报考普通高校三侨生身份审核表》(见附件1),并在规定时间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到各办证单位办理。

  (一)考生办理三侨生证明书时,根据自身身份能够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由各办证单位负责对考生提供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1.归侨青年的身份审核

  (1)《居民户口簿》中明确注明考生本人出生地是国外或从国外回国定居的(高中阶段才更改为本人出生地是国外或从国外回国定居的除外),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以下之一材料(查验原件,复印件存档,复印件上需由经办人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名,下同)进行审核:

  ①回国定居证明;

  ②国外出生证(经公证部门公证);

  ③印有回国入境记录的原护照(经公证部门公证);

  ④人事档案中有关归侨方面的内容。

  (2)《居民户口簿》中无明确注明出生地是国外或从国外回国定居的,或在高中阶段才更改为本人出生地是国外或从国外回国定居的,须提供考生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确认其本人是归侨的证明(原件),以及居民身份证和以下之一材料(查验原件,复印件存档)进行审核:

  ①回国定居证明;

  ②国外出生证(经公证部门公证);

  ③印有回国入境记录的原护照(经公证部门公证)。

  2.归侨子女的身份审核

  (1)《居民户口簿》中明确注明考生父(母)出生地是国外或从国外回国定居及其子女关系的(高中阶段考生父(母)才更改为出生地是国外或从国外回国定居的除外),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以下之一材料(查验原件,复印件存档)进行审核:

  ①父(母)回国定居证明;

  ②父(母)国外出生证(经公证部门公证);

  ③印有父(母)回国入境记录的原护照(经公证部门公证);

  ④人事档案中有关父(母)是归侨方面的内容。

  (2)《居民户口簿》中无明确注明考生父(母)出生地是国外或从国外回国定居的,或在高中阶段考生父(母)才更改为出生地是国外或从国外回国定居的,须提供考生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确认其父(母)是归侨及其子女关系的证明,以及居民身份证和以下之一材料(查验原件,复印件存档)进行审核:

  ①父(母)回国定居证明;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挑错 】【推荐】【打印

网友意见留言板
关于我们| About 360gaokao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招聘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1998 - 2012 360gaokao. All Rights Reserved
360高考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