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360高考网主页 > 高考资讯 > 高考新闻 > 文章正文

南京师范大学2012年音乐类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2)

时间:2011-12-14 14:52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六、其他说明 1、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用一律自理。 2、本简章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则以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为准。 3、合格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单请于2012年6月26日前交至南京师范

  六、其他说明

  1、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用一律自理。

  2、本简章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则以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为准。

  3、合格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单请于2012年6月26日前交至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邮编:210097),2012年6月29日前将考生志愿表交至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自然成为学校大学生艺术团成员,除正常参加所录取专业的学习外,还须参加我校艺术教育中心安排组织的训练、演出和参赛等活动。

  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校艺术教育中心电话:(025)85891211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挑错 】【推荐】【打印

网友意见留言板
关于我们| About 360gaokao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招聘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1998 - 2012 360gaokao. All Rights Reserved
360高考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