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12年高考保送生招生简章(2)
注:获优秀保送生奖学金资格的学生在入校一年后确认是否颁发奖学金,若第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未达本专业前20%,将取消该奖学金。 四、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来自外国语类中学的保送生只能选择我校语言类专
注:获优秀保送生奖学金资格的学生在入校一年后确认是否颁发奖学金,若第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未达本专业前20%,将取消该奖学金。
四、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来自外国语类中学的保送生只能选择我校语言类专业。
2、获得我校保送资格的学生将根据充分发挥其才能并兼顾所填报志愿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但各专业录取保送生、自主生、艺术特长生的总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的10%。其中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等专业需加试素描,素描不合格者将根据其学业测试、综合面试成绩及所报专业志愿酌情调整专业。
3、上述办法将以教育部当年最新文件规定以内的精神为准。
五、监督机制
1、申请者、推荐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保送生认定资格,并取消该中学推荐资格。
2、考生所在中学应将我校优录资格条件及推荐人选予以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信访电话:020-22236938
六、联系方式
有关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相关问题,请致电“呼叫中心”。
电话:010-62799922
传真:010-82520230
有关华南理工大学招生政策等相关问题,请咨询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20-87110737(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2:00、14:30-17:30)
传真:020-87111502
Email:j2zb@scut.edu.cn
地址:广州天河五山华南理工大学一号楼1216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510640
七、本实施办法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再受理。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