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2)
(3)校考合格考生的确定。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确定校考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本校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校考合格证书由招生院校及时寄(送)考生本人。招生院校须于2012年4月10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有关信息通
(3)校考合格考生的确定。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确定校考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本校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校考合格证书由招生院校及时寄(送)考生本人。招生院校须于2012年4月10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有关信息通过网站报送广西招生考试院备案,具体要求详见广西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在广西设点考试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11〕247号)。
五、划线办法
广西招生考试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分别确定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艺术统考专业合格分数线。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录取前报广西招生考试院备案。
六、志愿填报
我区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分三个录取批次、实行顺序志愿。
三个录取批次,即:本科提前批、本科独立学院提前批、高职高专提前批。
顺序志愿,即:每个录取批次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
志愿填报时间:2012年6月中下旬。
填报以艺术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院校志愿,考生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填报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志愿,考生应取得相应院校校考合格证且校考成绩经相关院校向广西招生考试院备案。否则,填报无效。
文科艺术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文科艺术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理科艺术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理科艺术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
七、录取
(一)本科层次投档规则。
1.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广西招生考试院将该校校考成绩合格且有备案的一志愿考生全部投放。
2.除上述所列学校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区外本科院校,广西招生考试院将文化成绩上线、校考成绩合格且有备案的一志愿考生全部投放。
3.凡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区内外本科院校,在文化成绩上线基础上,按艺术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1.5,如学校对投档比例另有要求须书面向广西招生考试院提出申请。
4.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非艺术专业,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工业设计专业、广西艺术学院广告学专业、广西财经学院广告学专业、梧州学院工业设计专业、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工业设计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在艺术统考或校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1.2。
5.对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校,广西招生考试院将在所有学校完成一志愿录退后,继续按以上原则投放二志愿考生。
(二)专科层次投档规则。
高职高专凡是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在艺术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艺术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投档比例为1:1.2;凡是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广西招生考试院将文化成绩上线、校考成绩合格且备案的考生全部投出。
(三)录取规则。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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