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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贵州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2)

时间:2011-11-23 15:56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四)报考初中五年制的体育专业考生,参加各地区组织的中考文化考试。 四、划线 (一)体育专业合格线 根据考生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和上一年度体育专业招生计划,原则上按1︰2.5的比例划定体育专业合格线。 (二)文

(四)报考初中五年制的体育专业考生,参加各地区组织的中考文化考试。

四、划线

(一)体育专业合格线

根据考生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和上一年度体育专业招生计划,原则上按1︰2.5的比例划定体育专业合格线。

(二)文化分数线和综合分数线

1、本科

(1)文化分数线:文化考试结束后,按当年度体育文(理)招生计划数的150%的比例划定体育专业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2)综合分数线:在体育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分别按体育文(理)招生计划数的130%的比例划定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2 专业分)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2、三本及高职(专科)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文化考试成绩以及招生计划总数,结合我省生源实际划定。

五、填报志愿

(一)考生须根据《贵州省2012年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以及所报招生学校当年的招生章程,按高考填报志愿规定,认真细致、准确无误地填报志愿。

(二)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高等学校的非体育专业。

六、录取

(一)体育专业设置四个录取批次,录取顺序为:体育第一批本科(体育院校及部分211工程大学)、体育第二批本科(一般本科院校)、体育第三批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的本科专业)、体育专科(高职)。

(二)我省体育专业招生的录取原则是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招生院校在我省的投档范围内,按本校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三)凡对考生有特殊要求的招生学校,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并写入学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开宣传,招生学校不得提出不符合规定的特殊要求。

(四)凡被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五)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规定执行。

(六)考生参加体育专业录取时,只享受少数民族政策性照顾,不享受其他政策性照顾。

(七)初中五年制的体育专业录取工作另行通知。

七、处罚

体育专业考试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在专业考试中舞弊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及相关文件执行。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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