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长春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20)
艺术文 浙 江 艺术设计、绘画 待定 待定 待定 艺术文 注:报名费200元。 八、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及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者,我校于2012年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
艺术文
浙 江
艺术设计、绘画
待定
待定
待定
艺术文
注:报名费200元。
八、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及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者,我校于2012年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原则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http://zsb.ccu.edu.cn,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比例1:4。
2.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 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吉林除外),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30% 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吉林省美术考生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加试,以省专业联考成绩为准。录取原则为: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吉林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 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