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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范高考加分 让加分乱象不再反弹(2)

时间:2011-10-28 16:03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福建省将省级优秀学生、全国奥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科技类大赛获奖者、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所有高考

福建省将省级优秀学生、全国奥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科技类大赛获奖者、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所有高考项目的加分分值缩小至10分之内。

青海省招委在2010年就取消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和参加全省运动会、全省中学生运动会个人项目前6名、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增加10分投档的加分项目,并决定从2011年度开始,取消全国奥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者增加10分投档、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等奖、二等奖者增加10分投档、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增加10分投档、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者增加20分投档等高考加分项目。

重庆市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的加分或降分分值缩小至10分之内。

陕西省也把高考加分分值缩小至10分之内,规定获得全国奥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及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可增加10分投档,而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降低10分投档政策。由此可见,这些省市不仅将教育部制定的最高可以加分或降分20分的分值缩小至10分之内,而且一些省市(如青海省)还取消了奥赛、科技类竞赛、体育竞赛等获奖者的加分资格,改革的力度相当大。

取消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如山东、安徽等省市。山东省在2010年已全部取消了省内出台的加分等照顾性招生政策,对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取得相应资格后应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对于具备相应加分资格的考生,可加分投档。安徽省已经在2010年取消了省级优秀学生的高考加分,2011年的高考加分政策与教育部的加分政策保持一致,不再出台本省的地方性加分政策。

今后——

建立长效机制规范高考加分

第一,清理地方性高考加分政策应该作为规范高考加分政策的工作重点。教育部发布的规范清理高考加分的文件明显减小了各省市自行制定本地区高考加分政策的权限范围,规定各省市仅能在教育部规定田径、篮球等8项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个强身健体项目。教育部在往年招生文件中规定,有关省(市、区)确需要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须经本省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有关省(市、区)自行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与分值仅适用于向本地区高校投档时使用,且分值不得超过20分,同时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个别省市借助于与教育部高考加分权力下放,为了实现各自的利益而出台了名目繁多的地方性加分“土”政策,例如库区移民考生、博士与省级优秀专家子女、省级艺术、体育比赛获奖者、高校教职工子弟、非典期间医护人员子女等加分项目等。这些因某个地区、部门或特殊时期的需要而自行制定的地方性高考加分政策,严重违背了高考公平原则,容易引发社会的公平危机。应该取消这一授权各省市制定地方性加分项目的条款,因为高考加分政策制定权的下放更容易导致高考加分政策成为某些地方与部门为己谋私利的工具。所以,出于维护社会公正的考虑,高考加分政策应由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地方和高校不应该出台各自的高考加分政策。

第二,应该明确规定可以获得高考加分的全国性体育比赛的具体名称。全国性体育比赛是由教育部、国家体委、中国中学生体协举办的全国性比赛,其范围宽泛、种类繁多,包括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参加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以及全国竞赛计划中安排的各种全国性体育比赛。原本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制定高考体育加分政策的初衷是通过给优胜者一定的加分来鼓励学生参加体育活动。但体育类高考加分已经演变为饱受众议的高考加分项目,社会各界对此争议极大,高考加分政策的合法性危机主要源于体育加分项目。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可以获得高考加分的体育项目高达数百项,令人惊愕。国家体育总局把国家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省体育局,省体育局又把国家二级、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权给市级或县级体育部门。全国现有231个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被授权审批二级运动员的权力。在现实中,高考体育加分项目名目巧立,以足球为例,可以审批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赛事就有20个,例如全国足球学校杯U15、U17、U19等男子足球比赛,全国足球业余联赛总决赛等。有些省规定,达到下列成绩标准之一就可以申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参加全国甲级联赛、锦标赛、女子足球全国锦标赛和杯赛、全国运动会决赛的各队运动员;参加全国乙级联赛的各队运动员;参加全国青年联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至4名的各队运动员,第5至8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9至12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13至16名不超过全队的30%);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锦标赛中获得第1至4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在各系统举办的全国足球比赛中获得决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有些所谓全国性体育比赛闻所未闻,这需要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对这些名目繁杂的全国性体育比赛项目进行详细区分,哪些赛项可以获得高考加分资格,哪些不能获得加分资格,应该梳理后公示。(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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