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部分设区市五年专最低录取线下调
时间:2011-08-11 14:54 来源:未知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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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齐榕)记者从省教育厅昨日下发的相关文件中获悉,针对近日省教育厅陆续收到有关设区市教育局和高职院校要求降低2011年度五年制高职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请示,省教育厅决定对部分设区市和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最
(记者 齐榕)记者从省教育厅昨日下发的相关文件中获悉,针对近日省教育厅陆续收到有关设区市教育局和高职院校要求降低2011年度五年制高职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请示,省教育厅决定对部分设区市和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最低录取控制线予以调整,下调幅度不超过原最低录取控制线10%。 省教育厅确定,原定五年专最低控制线上生源不足的福州(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漳州、龙岩、宁德,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适当下调最低录取控制线。在上述四个设区市之外,我省中高职衔接改革试点高职院校(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城市学院、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确因当地报考本校的原录取控制线上生源不足,可向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提出降分录取申请,并由设区市教育局在上述降分幅度内办理录取手续。
省教育厅要求对线上生源较为充足的设区市不予降分,有关设区市应再次组织征求志愿,加强招生宣传,进行二次补充录取。对于二次补充录取后,仍无法完成五年专招生计划的,可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精神进行后期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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