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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艺术类高校2011年播音主持专业录取规则(2)(2)

时间:2011-08-09 17:04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影(图片摄影

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影(图片摄影)、摄影(电视摄像)、摄影(照明艺术)、录音艺术、录音艺术(音乐编辑)等12个本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参照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实行全国计划,并由学校自主划定艺术类文化分数线。艺术类第一批一般均为传统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外除外,如福建省等)。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持有近两年内获得的国家一、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本院尤其欢迎各省、市少体校及应届高中毕业生在田径、健美操、武术、篮球、网球等方面确有专长的考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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