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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职及民办院校本科录取通知书编号

时间:2011-08-06 14:47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2011高考录取通知书编号 8月3日,从2011年高招录取现场获悉,为规范江西省高职(专科)院校和民办高校办学行为,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日前正式公布了江西省高职(专科)院校和民办普通高校在省内外录取的新生录取通知书

2011高考录取通知书编号

8月3日,从2011年高招录取现场获悉,为规范江西省高职(专科)院校和民办高校办学行为,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日前正式公布了江西省高职(专科)院校和民办普通高校在省内外录取的新生录取通知书编号,以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注意明确就读学籍身份,甄别真伪,避免上当。

高职(专科)和民办本科院校录取通知书统一样式 一次性发放

据了解,今年江西高招所有高职(专科)层次院校和民办本科院校在省内外招生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均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在省内招生的加盖“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在省外招生的不盖录取专用章。

同时,为严格新生录取通知书的管理,今年江西省将按江西省教育厅、省发改委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和在集中录取时增加的招生计划的125%(其中在外省招生计划100%)一次性发放,之后一律不予补发。

另外,根据规定,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和在外省有招生任务的本省高职(专科)层次院校及民办本科院校已于所在批次录取结束及8月3日前按招生计划数到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国际交流中心录取点领取新生录取通知书。

民办院校录取通知书须盖有“录取考生信息确认章”

此外,今年江西省属高职(专科)层次院校在集中录取时,将按规定比例投档,经招生院校审核、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确认录取后,统一向社会公布,但暂不打印录取新生名册。

在江西招生的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民办院校还必须连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盖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录取考生信息确认专用章”)直接寄给被录取考生。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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