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2)
三、录取批次与时间安排 招生录取工作分六批进行,各批次录取的院校和时间安排如下: 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含武警、国防生招生);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边防管理等
三、录取批次与时间安排
招生录取工作分六批进行,各批次录取的院校和时间安排如下:
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含武警、国防生招生);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边防管理等专业;其他院校,包括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上海海关学院、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航空、航海专业;外省院校(不包括除大连艺术学院和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以外的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本科艺术专业和参加本科一批录取的在湘院校的音乐、美术本科专业;在湘本科一批院校分专业划线的艺术专业(主要包括:舞蹈、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学前教育和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饰表演方向]);参加该批录取的单独招生的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9日至10日。
本科一批:重点本科院校和参加该批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12日至18日。
本科二批:参加该批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含民办本科院校、职高对口招生本科专业)。录取时间为7月19日至25日。
本科三批:本科独立学院(含外省独立学院的艺术、体育专业),分本科三批(A)、本科三批(B)两段进行。本科一批院校举办的独立学院安排在本科三批(A)进行,录取时间为7月27日至8月2日;本科二批院校举办的独立学院安排在本科三批(B)进行,录取时间为8月4日至8月10日。
专科提前批: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的公安专科专业;航空、航海专科专业等;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13所院校的专科艺术专业。录取时间为8月12日至13日。
高职专科批:其它有专科招生计划的招生院校(含职高对口专科专业)。录取时间为8月15日至25日。
各批次录取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四、主要工作流程及规则
(一)招生计划调整
1.正常投档前,招生院校核对在湘招生计划,如发现有误,须在本批次投档前与我院录取现场录取管理组联系。
2.高等学校调整在湘招生计划时,须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软件在网上申请,待有关领导审签后执行。其基本程序是:(1)调入计划程序:招生学校网上提交调入计划申请(或按厅计划发展处的调整计划书面通知单)打印学校计划调整单有关领导签字厅计划处备案计划组将计划人工加入录取系统(紧急情况下,经领导批准,先按原则执行,再补办相关手续)。(2)调出计划程序:招生学校网上提交调出计划申请打印学校调出计划调整单有关领导签字如同意,计划组从录取系统中扣除计划网上提交审定意见。
3.在湘高校非艺术类机动计划必须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前完成,艺术类机动计划和省外高校机动计划必须在同层次录取结束前完成,过期不再受理招生院校追加的招生计划。
(二)投档操作
1.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由高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一般不超过120%(省属独立学院可放宽到140%以内)。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尽量降低志愿填报风险,我省建议在湘招生的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院校投档比例设置为105%以内(军事院校120%)。各批次招生院校投档比例设置要求为:对本科一、二批招生院校,请于相应批次正式录取前一天8时,登录《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平行志愿投档信息交互平台》(以下简称《信息交互平台》),查看本校文理科类的生源预测统计信息,于当日12时前设置好本校投档比例,并提交我院审核;当日14时,我省提供按院校设置的比例进行模拟投档的最新生源预测统计信息,院校可再次调整投档比例,并于当日16时前提交我院审核;对本科提前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招生院校,我省今年暂不提供生源预测信息,请于相应批次正式录取前一天12时前,通过《信息交互平台》向我省提交投档比例。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信息交互平台》提交投档比例的,我省一律按105%的比例投档(本、专科提前批招生的外省艺术专业按有关规定投档)。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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