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试行)
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总体部署,自2008年秋季开始,山西省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高中新课程实验。根据《教育
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总体部署,自2008年秋季开始,山西省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高中新课程实验。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通过积极稳步地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切实保障为普通高等学校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促进高中学校积极实施课程改革,引导中小学校全面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奠定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适应国家选拔、培养各类专业人才和创新型人才的迫切需要,有利于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有利于各类高等学校科学公正地选拔人才。
(二)适应基础教育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有利于引导和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三)适应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要求,充分考虑社会的可接受程度和实施的可操作性,稳步推进改革,保持社会稳定。
三、改革目标
坚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与高中课程改革相结合,坚持国家统一考试改革与高中综合评价改革相结合,坚持考试改革与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模式改革相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在国家统一考试录取基础上全面、综合、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高等学校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
(一)初步建立多元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新课程背景下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学生综合发展报告制度与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形成科学的评价体系,促进从人才培养模式到人才选拔模式的系列配套改革。
(二)逐步推进高考内容改革。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需要,在稳定国家统一考试科目设置的基础上,逐步推进考试内容改革,使考试内容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注重基础,突出能力,强调理论与实际的联系。
(三)稳步推进招生录取方式改革。根据不同类型普通高校对人才培养的不同需要,实施招生录取方式改革。按照选拔培养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特殊潜质人才的需要,创造条件,适应和促进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改革;按照选拔培养职业技能型人才的需要,探索以高考成绩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方式和以多元评价为特征的多种招生办法并存的高等职业学校招生改革;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继续推进录取方式改革。
四、改革内容
(一)深化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内容改革,实现与高中新课程内容的有机衔接
1.考试科目设置
继续实行3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科目设置。
3是指语文、数学和外语,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是指文科综合能力测试和理科综合能力测试。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
2.时间长度与卷面分值
各科目考试成绩均以原始分数呈现。卷面总分值为750分。
语文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卷面分值为150分。
数学(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分值为150分。
外语(含听力)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值150分。外语听力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总分从2011年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实施。2011年至2013年高考外语考试中听力分值为30分,不计入总分,录取时提供高校作为录取参考。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文科综合中历史、地理、政治科目试题的分值分别为100分,理科综合中物理、化学、生物科目试题的分值分别为110分、100分、90分)。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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