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舞弊贪官暗度陈仓逃刑监8年
高考舞弊贪官暗度陈仓逃刑监8年 2000年,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发生了震惊全国的高考舞弊案,该案主犯之一电白县原教育局长陈建明,被
高考舞弊贪官暗度陈仓逃刑监8年
2000年,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发生了震惊全国的高考舞弊案,该案主犯之一电白县原教育局长陈建明,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陈建明以患乙肝为由成功办理了监外执行。此后近8年,陈建明未进监狱一步,广东省、茂名市公检法部门先后多次介入此事,政法机关屡次追捕无果。此事经媒体曝光后,陈建明终于在16日被抓获。
媒体的反思集中在暂予监外执行的制度漏洞上。相当一部分专家认为,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不明,标准不清,操作弹性太大,以及缺少必要的约束惩处机制,导致暂予监外执行实质上变成了永久监外执行,监外犯人实质上变成了自由人,法律严肃性大打折扣。
监外执行之所以成为提前(钱)出狱的惯常通道,主要原因绝非立法疏漏,而是缘于司法腐败。以陈案为例,其暂予监外执行,是因为电白县人民法院当时认为陈患有传染性乙型肝炎严重性疾病,不宜长期关押。有报道指出,陈出来后并不是去医院就诊,而是一直在外从事商业活动。立法再不健全,制度再不完善,对于弄虚作假,骗取监外执行也还是禁止的。连广东省检察院在调查陈的脱管之后也认定,该释放程序有错。本是故意违法,怎能责怪立法疏漏?
对于被暂予监外执行者的监管,也有不少专家认为存在制度漏洞,比如管理监督缺乏具体规定等。但陈建明逍遥法外8年,并非因为缺乏监管,而是因为他本来就不应该被暂予监外执行。即便被某法官错误地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在检察机关已经介入,几个部门出动抓捕之下,陈理应被收监。但事实却是,8年来,政法机关屡次追捕无果。
8年追捕未果的原因是陈建明躲猫猫的功夫太深,以至于追逃者无计可施,无处可寻吗?完全不是!请看茂名市公安局的通报:2009年3月,互联网和多家新闻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再次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4月,茂名市公安局主要领导找来陈建明的亲属谈话。之后,追捕组侦查到了陈建明的藏身之所。
媒体一曝光,领导一重视,脱管的陈建明就迅速被抓获。这至少说明,追捕并不难,之前也并不是毫无线索可循。一项正常的司法活动,居然要依赖于媒体的曝光和领导的重视才能最终解决,这背后绝不是什么监外执行的制度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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