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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时间:2010-08-30 10:09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录取规则:(一)总则: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达标、统考成绩达到我

录取规则:(一)总则: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达标、统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3、男女比例:无要求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5、分专业招生人数按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公布的计划执行。(二)录取具体方式:1、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2、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方式按实考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3、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4、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5、无专业加试要求。6、录取到我院的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需达到省控线。7、学院确实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的,向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申请,经同意后按有关规定执行(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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