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林学院更名为浙江农林大学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将浙江林学院更名为浙江农林大学的函》(浙政函〔2009〕145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将浙江林学院更名为浙江农林大学的函》(浙政函〔2009〕145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浙江林学院更名为浙江农林大学,学校代码为10341;同时撤销浙江林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农林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二、浙江农林大学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安排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6500人。
四、你省承诺到2014年共投入3.1亿元(省政府投入1.5亿元,学校南校区土地置换、科研服务、社会支持等多种途径自筹经费1.6亿元)学校建设和发展经费,须落实到位。
五、该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定位,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有关投入,加强学科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浙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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