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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

时间:2010-08-27 12:10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第二十四条 广东省高职(3 专业证书):音乐类、美术类专业选考教育基础综合证书、美术基础证书、音乐综合证书,其中装饰艺术设计(计算机综合美术)和艺术设计(动漫画设计与制作)还可以选考计算机证书。 第二十


第二十四条 广东省高职(3 专业证书):音乐类、美术类专业选考教育基础综合证书、美术基础证书、音乐综合证书,其中装饰艺术设计(计算机综合美术)和艺术设计(动漫画设计与制作)还可以选考计算机证书。
第二十五条 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广东省音乐类、美术类统考专业录取:60%的计划在文化总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术科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0%的计划在术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舞蹈表演及音乐表演(流行音乐)在校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湖北省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双上线的基础上,按以下公式合成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投档成绩=(文化成绩(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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