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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考试院原副处长高考点招69人 受贿279万

时间:2010-01-22 11:40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高考未上投档线→花钱找“门路”→点招→高校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原监察处副处长谭博文两兄弟联手,将69名未上线考生弄进大学“招生兄弟”靠

高考未上投档线→花钱找“门路”→点招→高校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原监察处副处长谭博文两兄弟联手,将69名未上线考生弄进大学

“招生兄弟”靠点招收279万黑钱

11月13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件引起广泛关注的招生舞弊、受贿案正在开庭。2007年下半年,我省有关部门发起一场针对高校招生过程中的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的清查行动,44岁的谭博文正是其中的涉案人之一。检察官称,谭正是利用这一职务之便利,帮助69名学生点招进入高等学校。

279万,大部分是点招所得

对案件进行的询问和举证,从上午9点半,一直持续到下午5点。公诉人起诉的谭等人犯罪事实,共有39笔,牵涉考生71名。目前,这些考生仍在各自学校就读。

此案事实极为复杂,案件提交公诉方后,公诉方曾两次退回侦查,三次延长审查期限。办案非常艰辛。

检方查明的事实是,从2003年至2007年,谭博文与其弟弟谭博武,以及中介张声沁等人应考生和中介的要求,违反招生规定擅自和高校招生人员联系,获取各高校录取指标,受贿279万元,其中张声沁分得5万元,其余为谭氏兄弟进行处分。

而他们收取这些费用时,对家长称为孩子进行点招。

“点招,以前是在少数计划中,对一些分数达到最低控制线而又上不了学校投档线的考生,以指名录取的方式录进来,享受跟普招的学生一样的待遇。”法庭上,谭这样解释点招这个名词。

通俗一点说,按照正常的情况,一个考生离录取到这个学校还差5分,但是通过点招,学校能直接把你给录取了。正因为高校或者招考部门有这样的自由裁量权,许多考生都想到了点招这个门路,而越是好学校,点招指标越紧俏,录取过程也自然而然越容易滋生腐败行为。

2007年高考结束后,一名姓颜的考生分数离自己报考的武汉某高校的招生线有一定距离。通过介绍,颜的家长找到了通门路的谭博文。颜的家长开出的筹码是8万元人民币。最后颜如愿以偿进入了该学校。

检察机关称,谭自己拿了5万,另外3万给了该高校的招生负责人。

两兄弟联手,大哥称没得利

“以前能够点录时,招生中介非常吃香,而更吃香的是他们的上线高校的招考负责人,还有他们的主管部门或指导单位。”11月13日晚,记者与某教育界人士交流时,该人士表示,“负责录取工作的教育考试院工作人员,说话当然很有分量。”

在法庭上,谭博文连连叫苦,他称检方的起诉有误,“因为95%%的钱,我都给了中介了。”

谭说自己帮忙点招,都是应朋友的请托,然后再请其他的中介朋友帮忙,没有得利,家长的钱,除了花销,全部给了中介。

与谭博文自诩的免费帮忙相比,他的弟弟谭博武似乎没有这么“讲义气”,检方说,办公司的谭博武,与哥哥共同实施的犯罪事实共有20笔,每次他“该收的”还是“要收”。

在为考生刘某运作到湖北某高校的点招过程中,刘给了谭博武4.5万元,谭自称,这一次他自己留了3万,其余1.5万给了学校。

谭氏两兄弟共同受贿最大的一笔,为12万元,是将一名陈姓考生点招到某科技大学。低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谭博文也有办法,检方称,谭曾给我省数家高校打招呼,请他们以子弟生名义进行录取。

□庭审焦点

两大关键决定案件走向

由于牵涉到的犯罪事实较多,13日的庭审,进行得非常冗长。至13日晚上休庭时止,法庭质证过程基本完成,而庭审辩论将延后到14日。

14日的庭审将围绕两个焦点展开:

一是谭等三人是自己收了钱还是转给了其他中介进行操作;

二是谭博文是否利用职权,给高校打招呼进行点招。

律师称将做无罪辩护。否认检方对谭等人进行的受贿罪、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的指控。(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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