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高考考试说明(江苏省):地理
时间:2011-03-24 15:45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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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命题指导思想 实行江苏省新(微博)方案中设置的选修科目学业水平测试,在为高等学校招生提供更多有效的考生信息的同时,也有利于
一、命题指导思想
实行江苏省新(微博)方案中设置的选修科目学业水平测试,在为高等学校招生提供更多有效的考生信息的同时,也有利于加强对普通高中的课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因此,选修科目学业水平测试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2011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地理科(江苏卷)的命题将贯彻江苏性能高考方案的精神,适应推进课改形势发展的需要,以有利于高等学校更加科学自主地选拔新生,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充分体现普通高中地理新课程的基本概念,切实反映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的整体要求。 地理科考试的命题坚持以能力立意为主导,旨在考查考生的地理学习能力和地理素养,即考生对所学地理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技能与基本观念分析地理问题、解决地理问题的能力。 地理科考试的命题力求稳中有变、稳中有新,试题设计应在科学性、基础性、公平性、时代性和创新性等方面达到和谐统一,贴近考生实际,不出偏题和怪题。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新课程标准实验版)》,结合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教学要求,确定地理科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考核目标与要求 1.获取和解读地理信息 能够快速、全面、准确地从题目的文字表述和地理图表中获取有关地理信息。 能够正确理解所获取的地理信息。2.掌握和运用地理基本知识与地理基本技能 能够掌握和运用基本的地理概念、地理数据、地理事物的主要特征及分布、地理基本原理与规律等知识。 能够掌握和运用地理基本技能,如判读、填绘地理图表,完成地理计算,进行地理观测和地理实验等。3.描述和阐释地理事物、地理基本原理与规律 能够用准确简洁的文字和图表等表达方式描述地理概念,地理事物的主要特征、分布和发展变化,地理基本原理与规律的要点。能够运用所学的地理知识和相关学科的知识,通过比较、判断、分析,阐释地理基本原理与规律。认识历史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并做出正确的阐释4.发现和探究地理问题 能够从学习和生活中发现地理问题。能够运用正确的地理观念,探究、评价现实中的地理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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