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各高校具体招生计划正式公布(2)
时间:2010-08-30 10: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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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地说:将省控线上学业水平测试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分文理,按照总分排序,逐个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A、B、C或A、B、C、D、E
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地说:将省控线上学业水平测试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分文理,按照总分排序,逐个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A、B、C或A、B、C、D、E院校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并负责对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
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有关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按照上述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两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投档,如仍相同,则对这部分同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关于录取批次
共分7个批次进行
(1)提前录取院校、共包括六类院校(专业)计划:
第一类:军事院校、军事院校无军籍学员计划、国防生计划(本科);
第二类:公安、政法院校或专业(本、专科);
第三类:航海院校或专业(本、专科);
第四类:其他院校(本科),包括国际关系学院(北京)、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上海海关学院、外交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部分院校小语种计划、免费师范计划等;
第五类: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体育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第六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上述第一到第四类为文科类、理科类招生计划。
(2)第一批本科院校。
(3)第二批本科院校。
(4)第三批本科院校。
(5)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6)第一批高职(专科)院校。
(7)第二批高职(专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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