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学院录取原则
时间:2010-08-28 10:46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次
录取原则1、江苏省外普通类招生: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考试科目总分相同
录取原则
1、江苏省外普通类招生: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考试科目总分相同的考生,语数外三门之和高者优先录取;考试科目总分及语数外三门之和若再相同,则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进行录取。
2、江苏省内普通类招生:
⑴ 考生必须满足我校对学业水平测试的基本要求,即本科二批:选测1B1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国际课程实验班本科:选测1B1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本科三批:选测2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艺术类本科(含国际课程实验班艺术类本科):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
⑵ 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当投档分数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选测科目等级若再相同时,则按考生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⑶ 对于获得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化学、信息竞赛全国或江苏赛区三等奖以上的进档考生,可在同批次中优先录取(满足该条款的考生可在各批次志愿填报结束后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
3、艺术类专业招生:
⑴ 对美术类、音乐类和我校单考的艺术类专业考生,按照考生所在省艺术类考试的录取办法进行投档,进档后再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总分和专业成绩若再相同时,则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
1、江苏省外普通类招生: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考试科目总分相同的考生,语数外三门之和高者优先录取;考试科目总分及语数外三门之和若再相同,则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进行录取。
2、江苏省内普通类招生:
⑴ 考生必须满足我校对学业水平测试的基本要求,即本科二批:选测1B1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国际课程实验班本科:选测1B1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本科三批:选测2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艺术类本科(含国际课程实验班艺术类本科):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
⑵ 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当投档分数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选测科目等级若再相同时,则按考生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⑶ 对于获得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化学、信息竞赛全国或江苏赛区三等奖以上的进档考生,可在同批次中优先录取(满足该条款的考生可在各批次志愿填报结束后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
3、艺术类专业招生:
⑴ 对美术类、音乐类和我校单考的艺术类专业考生,按照考生所在省艺术类考试的录取办法进行投档,进档后再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总分和专业成绩若再相同时,则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
⑵ 参加我校单考的江苏省进档考生,专业成绩在前三名者,可在同批次中优先录取。
4、选择性计划招生:
填报我校志愿且符合选择性计划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于7月1日前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审定认可后,可按照选择性招生录取原则录取。考生必须符合江苏省各批次录取的基本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⑴ 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语文、外语、计算机等方面有特殊才能的考生;
⑵ 有艺术特长(器乐类达到业余十级,美术、声乐具备特长)的考生;
⑶ 有体育特长(高中阶段体育成绩:个人项目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或集体项目分别获得市级比赛前二名、省级比赛前四名的主力队员)的考生;
⑷ 学校教职工子女和对学校办学有特殊贡献者或其子女;
⑸ 和学校有友好合作关系的中学推荐的优秀学生。
4、选择性计划招生:
填报我校志愿且符合选择性计划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于7月1日前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审定认可后,可按照选择性招生录取原则录取。考生必须符合江苏省各批次录取的基本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⑴ 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语文、外语、计算机等方面有特殊才能的考生;
⑵ 有艺术特长(器乐类达到业余十级,美术、声乐具备特长)的考生;
⑶ 有体育特长(高中阶段体育成绩:个人项目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或集体项目分别获得市级比赛前二名、省级比赛前四名的主力队员)的考生;
⑷ 学校教职工子女和对学校办学有特殊贡献者或其子女;
⑸ 和学校有友好合作关系的中学推荐的优秀学生。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挑错 】【推荐】【打印】
相关专题:北大中学校长推荐制利弊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