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录取规则
时间:2010-08-23 10:18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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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和江苏省的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各类别的招生工作。一、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我
录取规则: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和江苏省的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各类别的招生工作。
一、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
我校普通类第三批本科录取批次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为CC(含)以上,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在C(含)以上,技术科目测试成绩为合格;艺术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
二、录取办法
(一)普通类招生
我校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为录取分进行排序,当录取分相同时,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对选修科目测试等级为AA(含)以上的进档考生优先录取。
(二)艺术类招生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江苏考生,须参加省专业统考。文化分为语数外三门原始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录取方式与普通类专业招生相同,对进档考生将其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相加成综合分为录取分,录取分相同时,以专业分优先,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三)选择性招生
我校按规定使用预留计划进行选择性招生,录取程序和办法按照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选择性招生对象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在相应录取批次填报我校志愿;投档分符合江苏省选择性招生分数要求;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符合填报我校志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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