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师范学院文通学院招生章程
时间:2010-08-19 18:30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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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师范学院文通学院招生章程 高校代码:1901 高校名称:淮阴师范学院文通学院 高校性质:省属公有民办本科院校 校址: 交
淮阴师范学院文通学院招生章程
高校代码:1901
高校名称:淮阴师范学院文通学院
高校性质:省属公有民办本科院校
校址:
交通路校区:江苏省淮安市交通路71号
王营校区: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
录取规则
1、考生填报志愿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普通类选测为C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艺术类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综合素质评价按江苏省教育厅的规定执行。
2、录取办法:先分数后等级。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可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3、按照教育部要求,切实贯彻实施教育部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4、英语、日语专业录取时,对英语单科成绩设有一定限制,口试成绩要求良好(B级)及其以上。
5、除预留计划外,所有投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与其选测科目相对应的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同批最低控制线的考生,艺术设计、动画专业按文化考试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7、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8、预留计划录取按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9、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文通学院以淮阴师范学院名义具印颁发毕(结)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在我院文通学院XX专业学习。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淮阴师范学院颁发学位证书。若有政策变化,以省教育厅公布的政策为准。
高校名称:淮阴师范学院文通学院
高校性质:省属公有民办本科院校
校址:
交通路校区:江苏省淮安市交通路71号
王营校区: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
录取规则
1、考生填报志愿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普通类选测为C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艺术类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综合素质评价按江苏省教育厅的规定执行。
2、录取办法:先分数后等级。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可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3、按照教育部要求,切实贯彻实施教育部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4、英语、日语专业录取时,对英语单科成绩设有一定限制,口试成绩要求良好(B级)及其以上。
5、除预留计划外,所有投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与其选测科目相对应的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同批最低控制线的考生,艺术设计、动画专业按文化考试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7、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8、预留计划录取按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9、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文通学院以淮阴师范学院名义具印颁发毕(结)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在我院文通学院XX专业学习。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淮阴师范学院颁发学位证书。若有政策变化,以省教育厅公布的政策为准。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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