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时间:2010-08-19 18:21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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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号:苏教民广字(2010)第A009 号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3211821000017号 ■收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号:苏教民广字(2010)第A009 号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3211821000017号
■收费许可证号:11824805800
一、学院概况:
■学校名称:金山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江苏代码:1610 学校国家代码:13750
■办学地点:江苏省镇江扬中市金山路1号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历层次:大专
■学习年限:3年
二、招生对象:参加2010年全国统一高考、符合普通类或艺术类专科录取条件的考生。
三、招生人数:(以2010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实际下达数为准)。
四、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确定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分;
3.我院各专业文理兼收,选测科目历史或物理均可,必测科目等级需达到省考试院规定的专科最低要求:即普通类考生为4C1合格,美术类考生为七门必测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兼报普通类的美术类考生,其等级要求与普通类考生一致。所有专业的外语语种不限;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加分后进档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顺次录取;
5.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以文化分加专业分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往届生的录取规则按照省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7.我院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身体状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8.外省录取规则以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为准。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11000-13000元/学年(详见2010年《江苏省招生考试报》)。
2.住宿费:1200元/学年。
3.退费办法:按照苏教材 [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执行。
六、证书类别:专科学历证书
七、证书发放: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金山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历证书。
八、其他:
1.我院在本省计划招生23个专业,外省计划招生14个专业。
2.尊重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如果录取专业不能满足,入学后可调整。
3.对特困生实行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措施。
4.保险:学院为学生统一办理江苏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5.户口迁移:新生户口按自愿原则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登记手续。
九、学院简介: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院,学制三年,面向全国招生。
学院设有机电系、建筑系、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外语系,开设的专业与市场紧密接轨,学生毕业时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学历文凭。
■雄厚的台资实力 先进的教学设施
学院由台湾企业家和教育界人士投资兴建,投资者中有七位董事分别在广州、上海、昆山、太仓等地建有相当规模的企业,为在校生的实训和毕业生的就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学院办学目标明确,投资实力雄厚,一期工程占地400亩,已建成15万多平米建筑,校区布局合理,教学设备完善,生活设施配套齐全,运动场地设备一流,建筑风格现代典雅,校园生态优美舒适。学院建有现代化的教学大楼、实训大楼、图书馆大楼、学生公寓、大学生活动中心、风雨灯光球场、标准塑胶田径运动场等。拥有大型计算机中心、千兆校园宽带网、学生公寓网络、多媒体语音教学中心、多功能学术报告厅、46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和3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为造就学生成为社会适用人才提供良好的学习场所。(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3211821000017号
■收费许可证号:11824805800
一、学院概况:
■学校名称:金山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江苏代码:1610 学校国家代码:13750
■办学地点:江苏省镇江扬中市金山路1号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历层次:大专
■学习年限:3年
二、招生对象:参加2010年全国统一高考、符合普通类或艺术类专科录取条件的考生。
三、招生人数:(以2010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实际下达数为准)。
四、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确定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分;
3.我院各专业文理兼收,选测科目历史或物理均可,必测科目等级需达到省考试院规定的专科最低要求:即普通类考生为4C1合格,美术类考生为七门必测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兼报普通类的美术类考生,其等级要求与普通类考生一致。所有专业的外语语种不限;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加分后进档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顺次录取;
5.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以文化分加专业分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往届生的录取规则按照省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7.我院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身体状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8.外省录取规则以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为准。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11000-13000元/学年(详见2010年《江苏省招生考试报》)。
2.住宿费:1200元/学年。
3.退费办法:按照苏教材 [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执行。
六、证书类别:专科学历证书
七、证书发放: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金山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历证书。
八、其他:
1.我院在本省计划招生23个专业,外省计划招生14个专业。
2.尊重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如果录取专业不能满足,入学后可调整。
3.对特困生实行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措施。
4.保险:学院为学生统一办理江苏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5.户口迁移:新生户口按自愿原则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登记手续。
九、学院简介: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院,学制三年,面向全国招生。
学院设有机电系、建筑系、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外语系,开设的专业与市场紧密接轨,学生毕业时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学历文凭。
■雄厚的台资实力 先进的教学设施
学院由台湾企业家和教育界人士投资兴建,投资者中有七位董事分别在广州、上海、昆山、太仓等地建有相当规模的企业,为在校生的实训和毕业生的就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学院办学目标明确,投资实力雄厚,一期工程占地400亩,已建成15万多平米建筑,校区布局合理,教学设备完善,生活设施配套齐全,运动场地设备一流,建筑风格现代典雅,校园生态优美舒适。学院建有现代化的教学大楼、实训大楼、图书馆大楼、学生公寓、大学生活动中心、风雨灯光球场、标准塑胶田径运动场等。拥有大型计算机中心、千兆校园宽带网、学生公寓网络、多媒体语音教学中心、多功能学术报告厅、46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和3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为造就学生成为社会适用人才提供良好的学习场所。(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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