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时间:2010-01-21 00:39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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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具有本省户籍的人员,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
一、报名条件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具有本省户籍的人员,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2.在我省普通高中读书的外国籍考生,只要出示护照和我省公安厅核发的长期居住证明,且符合我省考生报名条件的,允许其参加报名。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患有国家规定的传染性疾病者。 二、考生填报高考(Q吧)志愿的规定 1.根据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未达到下列要求的,不得填报相关科类的高考志愿: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2007、2008年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并取得规定等级:①普通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②艺术、体育类考生如兼报普通类专业,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和普通类考生一致;如不兼报普通类专业,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信息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 (2)往届考生参加2006或2007年度普通高考综合考试,其成绩经转换后,对应的必修科目考试等级为D级的(信息技术不作要求),准予其参加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及志愿填报。具体转换办法按《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往届生参加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要求的通知》(苏教考招〔2007〕36号)规定执行。 未取得2006或2007年度普通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往届生,必须参加2007或2008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其必修科目测试(含信息技术)等级要求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 (3)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级高中会考部门出具的2006或2007年度会考成绩证明,我省予以认可,并进行相应的等级转换,成绩经转换后,对应的必修科目考试等级为D级的往届考生,按相关政策,准予其参加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信息技术不作要求)。 持有外省省级高中会考部门出具的2008届的高中会考成绩证明的应届考生,成绩经转换后,其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与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即须符合相应报考科类对必修科目(含信息技术)测试的等级要求。 2.综合素质评价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应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否则不得填报高考志愿。 三、报名办法 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或学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 高考地既不是学籍地也不是户籍地的学生必须办理借考手续,应届生高考报名必须遵循“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与高考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往届生和社会人员在其户口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在中国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厅核发的长期居住证明,可在我省各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 借考人员的有关报名要求,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江苏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问题的通知》(苏教考招[2006]46号)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时,考生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考生应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录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报考艺术类(含艺术兼普通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填报艺术专业考试相关信息,并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发给《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凭该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报名参加艺术类招生的各类专业考试。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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