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09年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通知(2)
专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 舞蹈类 本科: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方向)、舞蹈学和舞蹈编导。 专科:舞蹈表演。 主持与播音 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科:主持与播音。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
专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
舞蹈类
本科: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方向)、舞蹈学和舞蹈编导。
专科:舞蹈表演。
主持与播音
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科:主持与播音。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1月14日至15日。
考试地点:海南大学。
(二)考试科目
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色彩、速写。
声乐类专业考试科目:演唱、视唱、乐理、听音。
器乐类专业考试科目:演奏(器种不限)、视唱、乐理、听音。
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即兴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和主持与播音专业考试科目:朗读、即兴主持、才艺展示。
各类别考试科目的总分满分值均为250分。
(三)考试时间安排
2009年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时间安排
日 期 | 美术类 | 声乐、器乐类 | 舞蹈类 | 播音与主持 | |
1月14日 | 上午 | 速 写 | 演唱 演奏 | 面 试 | 面 试 |
下午 | 色 彩 | 演唱 视唱 | 面 试 |
| |
1月15日 | 上午 |
| 听音 乐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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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有关说明
1.各考试类别均不进行复试。参加美术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画板和画笔等绘画用品;参加声乐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演唱歌曲的乐谱;参加器乐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乐器;参加舞蹈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舞蹈表演的CD伴奏音乐。(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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